民国时期,很多店铺,不管成衣店、米店、药铺,还是杂货铺,往往都兼营放贷、典当、储蓄等业务。

    这时候做买卖的非常讲究信用,一旦信用破产,店铺也绝对跟着破产。

    二强子跟着巡警老林头来到鼓楼大街的烟草铺北益丰,哆哆嗦嗦在一张认不全字的合同上按下了手印。

    店铺赵掌柜随即从钱箱里掏出一把钞票和大洋:“点好了。”

    二强子刚接过来,巡警老林头直接拿走了20块,还振振有词道:“本来那些西药得花二十三四块,但我认识熟人,20块就能拿到。”

    “一下子就要20块?”

    二强子看着手里只剩的10块钱,心里空落落的。

    自己的闺女只剩10块钱了?

    “你不就是要治病吗?”老林头已经把钱揣到了口袋里。

    也对,要治病,这该死的白房子!二强子心里怒骂了一声,治好了病啥都好说。

    他太痛苦了!不仅胳膊上有疮,两腿之间也有疮,根本没法拉车,磨得太难受。

    但不拉车就得饿死。

    可再一想:即便忍着去拉车,客人看见了大疮,谁敢上他的车?

    左右都是条死路!

    二强子小心说:“你可一定快点把药拿来!”